全部有编制!河北省事业单位最新招聘198名工作人员,政府办、人社局、财政局等有岗...
招聘速览
邢台市宁晋县党群系统和乡镇(街道)招聘7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沧州市南皮县直事业单位选调10名事业人员公告
邢台市宁晋县直政府招聘9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张家口市阳原县事业单位招聘21名工作人员公告
邢台市宁晋县党群系统和乡镇(街道)招聘7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我县党群系统和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报考人员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职业资格等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020年宁晋县党群系统和乡镇(街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统一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
3、我县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我县2020年新招聘教师)。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人员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8:30至2021年1月4日17:30。
报名网址:宁晋县人事考试网(http://60.6.227.159)。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在申请报名号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应聘资格,并按规定列入诚信档案。
(3)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公开招聘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1年1月5日12:00;缴费时间:2020年12月28日8:30-2021年1月5日17:00。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核销岗位的考生可根据条件重新报名。
4、笔试准考证打印: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笔试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在发布的具体笔试日期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报名网站还将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公告笔试时间后,考生应按要求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和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5日内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面试前,由招聘办公室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和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人员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交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系宁晋县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或辞职证明。2018、2019年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须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
(四)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宁晋组工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面试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考生:市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防疫人员、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体检工作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宁晋组工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存在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如有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工资福利按照同类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事项
(一)应考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审核、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咨询电话:0319-5884248(组织部)
0319-5689085(人社局)
监督电话:0319-5884234(纪检委)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及有关安排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
附件:2020年宁晋县党群系统和乡镇(街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020年12月20日
详情请浏览:
http://www.hbrsksw.com/html/xt/2020-12-22/19291.html
沧州南皮县直事业单位选调10名事业人员公告
为优化县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促进乡镇和县直事业单位干部有序流动,经用人单位申报,决定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工作组织形式
选调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选调计划和职位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0名。
(二)选调职位
详见《南皮县县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南皮县域乡镇范围内全额事业单位(含乡镇中小学,不包括县职教中心、县第一中学、)在编、在岗的正式事业人员,工作满3年。
(二)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热爱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服从工作安排,遵纪守法,有事业心;
2.年龄38周岁以下;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业务水平等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或信访反映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试用期未满的,规定服务期未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处分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发布选调信息
由县人社部门统一在“南皮县事业单位报名专题”网站(http://221.192.132.216:85/)公开发布选调信息。
六、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年12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报名费100元。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及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A4纸复印);
(2)近期同底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考者须如实填写《南皮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1个职位;
(3)在“南皮县事业单位报名专题”网站(http://221.192.132.216:85/)自行打印下载填写相关报名表格。
4、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七、考试
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二)面试
按照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且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相关岗位需要综合分析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选调工作的下一环节。
八、总成绩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九、组织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同一岗位入闱考察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依次按笔试成绩、参加工作时间长短列入考察对象)。
由县人社部门牵头,选调单位主管部门配合组织实施。对拟选调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体能状况、廉洁自律、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选调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发现有较严重疾病的;
4、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违反劳动纪律,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5、受处分期未满期限的;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8、其他不能选调的情况。
十、体检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自理。
十一、调动
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编委会,同时在“南皮县事业单位报名专题”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由县人社部门再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列所在单位事业编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填写《调动承诺书》。并按调入单位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对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影响调动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选调的每个环节。
附件:1、《南皮县县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南皮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详情请浏览:
http://www.hbrsksw.com/html/cz/2020-12-22/19295.html
邢台宁晋县直政府招聘9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经研究决定,县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部分岗位要求具有宁晋户籍,父母、配偶一方为宁晋户籍,或父母一方在宁晋工作的也可报名;应届毕业生和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公益岗位、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人员可不受户籍限制。
3、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考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职业资格等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020年宁晋县县直政府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统一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
3、我县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我县2020年新招聘教师)。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人员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8:30至2021年1月4日17:30。
报名网址:宁晋县人事考试网(http://60.6.227.159)。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在申请报名号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应聘资格,并按规定列入诚信档案。
(3)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公开招聘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1年1月5日12:00;缴费时间:2020年12月28日8:30-2021年1月5日17: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开考比例可适当降低,经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条件的核减(销)岗位数,调整到本单位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较大的岗位(例:一个岗位5:1,一个岗位6:1,调整到6:1的岗位),报考核销岗位的考生可根据条件重新报名。
4、笔试准考证打印: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笔试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在发布的具体笔试日期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报名网站还将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公告笔试时间后,考生应按要求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和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5日内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登录网站进行查询。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三)资格复审
1、面试前,由招聘办公室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小数点后进整位)和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人员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交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系宁晋县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或辞职证明。2018、2019年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须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
(四)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市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防疫人员、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年龄较小者。
体检工作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存在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如有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工资福利按照同类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事项
(一)应考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审核、体检、考察等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咨询电话:0319-5689085(人社局)
监督电话:0319-5884234(纪检委)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及有关安排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
附件:2020年宁晋县县直政府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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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县直政府系统公开招聘办公室
2020年12月20日
详情请浏览:
http://www.hbrsksw.com/html/xt/2020-12-22/19307.html
张家口阳原县事业单位招聘21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及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1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具备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条件,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8日至2002年12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阳原县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现役军人、在编公务员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的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阳原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jkyy.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需自行佩戴口罩,并参加健康码验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报名。
2、报名时间:从2020年12月28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阳原县大学生创业园(华原路与府后街交叉口西侧100米处),联系电话:0313-7398292。
4、资格初审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是: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5)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材料;
(6)《阳原县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
5、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6、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7、准考证发放:考生在笔试当天8时自行佩戴口罩,凭有效身份证参加健康码验证和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理论》;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研究划定。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培训班,社会上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2、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及时在阳原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笔试将委托异地权威机构命制试题、阅卷。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一般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进入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选进入面试,并及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方式:报考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当天在面试考点及时公布。
5、综合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面试当天,考生需自行佩戴口罩,并参加健康码验证、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7、面试组织:面试试题由异地权威机构命制,并从异地选派评委。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综合成绩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对其现实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阳原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jky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对公示中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同应聘者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照应聘单位的经费形式进入相应的编制序列,实行试用期和聘用制,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从各类院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其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参加各类公开招聘(招录)考试,不得办理调动交流手续。
3、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精神,凡岗位要求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可“先上岗,再考证”,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在招聘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及《招聘方案》组织实施。要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要加强保密观念,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传递、回收等工作,建立健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不出泄密问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应予回避的人员必须予以工作回避。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组织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聘用资格,以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六、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到计算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以本次考试开始报名时间为准。
(二)应聘者报名后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和准考证,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在体检、考核、公示过程中,凡出现被取消应聘资格以及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将按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五)岗位条件表(附件1)中的专业名称以《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为准。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
(七)本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阳原县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阳原县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政策咨询电话:0313-7398292
监督举报电话:0313-7398053
2020年12月22日
详情请浏览:
http://www.hbrsksw.com/html/zjk/2020-12-22/19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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